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  
首页 > 业务领域 > 业务概况
                                                

  
 业务概况

一般业务
    1. 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经营者、社会团体、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参加诉讼;
    4. 接受自诉案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清债活动等;
    6. 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拟写各类民事、经济商贸合同、法律意见书、分单、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7.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诉讼案(包括:治安行政、专利、商标、版权、劳动争议、税务、工商、银行、环保、土地、交通、商检、海关、保险等等)的代 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代理商业贸易、信托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 保险、房地产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10.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11.接受委托,进行专向调查、取证;
    12.办理经济贸易合同履行信用担保中介服务;
    律师见证业务   
    律师见证是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的某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确认的一种律师业务类型,是律师的基本业 务之一。
    一、证实当事人行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会谈并查阅、核实各类材料原件。
    二、是当事人行为合法,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只有当事人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律师才会出具律师见证书,否则,律师会建议或要求当事人调整行为方式直至符合真实合法的要求,如仍达不到此要求,则律师会拒绝当事人的委托。
    三、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公证机关的公证是代表国家经过法定程序所进行的证明活动,律师见证的法律属性应归为“组织证”或“私证”,而且律师见证的范围比公证的范围更机动、灵活一些。
    四、律师见证有许多优点,律师见证的程序比较方便、灵活、快捷见证过程中 能针对具体事情的具体情况结合律师的实践经验提出法律意见,对尚未成熟的事件能提供多方的法律咨询、判断和法律帮助。这些优点是公证机关 无法具备、比拟的。尤其是涉外投资合同、涉外投资项目的洽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而不能办理公证。
    五、见证业务内容
    1、合同见证:谈判、签订、履行、变更、转让、中止、解除、调解与诉 讼。
    2、房产见证:买卖、转让、赠与、继承事务。
    3、财产见证:买卖、转让、赠与、继承、登记、备案。
    4、影像遗嘱见证:遗嘱的书面、录象程序见证。
    5、医疗手术:手术过程的全程见证。
    6、公司股东大会见证。
    7、执法过程结果见证。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地 址:长春市普庆路169号天庭大厦806室 
电 话:0431-88881119 / 85851803 传 真:0431-86939900
+ 网站设计 by 联合科技